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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从东莞到惠州,我不想去,劳动合同签的是开发部办公室文员,现在公司搬的差不多了,只有不去的人留在原厂,但是公司要求我们去车间干活合法吗,还有就是之前我们拿的是固定月薪的,就是底薪加上津贴的,现在公司说要去掉津贴,按加班费算,之前我就一直是5天8小时的,去掉津贴,合理吗?

其他 2016-04-15 17: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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