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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的妻子在91年初在哈尔滨登记结婚,95年育一子,2000年因我的工作关系移居美国,妻子和上大学的儿子已经入美国国籍,我本人只持绿卡仞保持中国国际。由于女方脾气暴躁,经常使用菜刀等危险武器威胁伤害本人,当然也不能回避我本人的问题,致使我们之间经常性的争吵甚至暴力冲突,另外女方贪恋钱财,在美国的收入是以我为主的,但所有财产都以她的名义存在。因脾气,观念,秉性,性格等方面差异,以及经常性的争吵和打斗(违背当地的法律),给双方造成了身心上巨大的伤害。我本人今年三月辞职回国(哈尔滨)工作,也想结束这段婚姻,我愿意放弃在美国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现金存款,儿子(21岁)在上社区大学但因可能自闭症原因,自立性差,我愿意用放弃财产换取这份责任。请问如何解除这份婚姻,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离婚 2016-04-21 13: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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