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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破脑袋缝了两针,班主任随便找个医院给孩子缝合后通知家长,随后班主任不让报警,让等他和学校处理结果,等了两天没有答复,恰逢周六周日,等到周二下午去学校时,班主任说已经把打人者开除了,再让我们自己去找对方家长。

离婚 2016-04-20 11: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直接起诉要求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可以要求学校赔偿,也可以要求对方家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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