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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妈妈家以前每天上午8点多就有阳光,能到下午3点多,现在前面盖了高层楼房把我妈妈家挡的全天都没有阳光,应该怎么办,怎么维权?

离婚 2016-04-21 0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因此,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可以相邻权起诉
  •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您 可以就相邻权的侵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按照相关规定,在冬至日房间最少要保证全天有一小时的太阳光,如果全天都没有阳光,前面的高楼显然侵害了你放的权益,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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