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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员工提出职业病诊断,医院已受理要求单位提供资料,可单位领导要求换家也有资质的医院,做为单位具体操作人员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20-06-19 06: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能受理职业病诊断的医院都是有资质的,单位还是需要配合提供的。
  •   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 那就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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