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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公司让我签一份合同,我是做药品销售的,合同中有一条说,自乙方被解除劳动合同或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药品经营单位工作或自己经营药品,否则,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公司说如果不签合同下月就不给交保险,这个合同合理吗?应该签吗?

其他 2016-04-21 22: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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