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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我母亲在1988年去世的,我外公在1995年去世,外公有一处房产,去世的时候没有立遗嘱,房子一直是外婆住,外婆也在2009年去世,现在舅舅要卖掉这个房子,请问我们的继承份额是怎么分配的?因为继承人比较多,所以公证处需要我们公证一份遗产继承放弃,由一个舅舅代为办理手续,这个舅舅写了一份承诺书,这份承诺书,写明是由于公证及办理售房手续,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由他代为办理手续,本人承诺售房后的房款由所有继承人平均分配,请问这份承诺书是否有效? 在办理弃产前,承诺人说房子已经有买家,说是83万成交,而且已经收取了买家的5万元定金,但是现在承诺人说房子只卖了25.7万元。而且我们查了房产局也是25.7万元成交。现在我们怀疑他们作假,地处广州市宝华路内街的独立私房,面积60多平方,只卖了25.7万元。现在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举证,或者是否可以告承诺人低价贱卖房产?

调解 2011-03-01 16: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因为继承人较多,就是承诺人告诉我们说房子只售卖了25.7万元后,因为我们不同意,而且要承诺人出具合同,但是承诺人拒绝出示相关合同和证明材料,其中一个继承人偷偷的告诉我们说“其实房屋是卖了原来的83万。不是他现在说的2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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