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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某公司会员部工作,2月5日(腊月二十九)按要求定时发送了员工春节祝福短信,2月6日(腊月三十)运营经理电话通知我说2月5日的员工祝福短信没有经过总裁的批准,让我重新发送员工春节祝福短信并在电话里口述短信内容,没有文本文件,因我发送短信时内容出现了两个错字,公司处罚我5000元,在此前没有相关处罚规定,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08-03-10 17: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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