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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我因摔倒右手触地,当时红肿疼痛到医院就诊,放射科拍片诊断为右桡骨茎突骨折,折端对位可,余右腕关节诸构成骨皮质连续,未见明显骨征象,右腕关节在位,间隙正常。后在医院打点滴一周多,右腕打上石膏。然后2015年11月27日和12月12日分别去医院复查,结果为骨折端对位可,骨折线模糊,余右腕关节未见明显异常。到2016年3月份,由于手腕不能弯曲还不时疼痛,到另一医院做CT检查发现右手腕月骨撕脱性骨折为陈旧伤,并且医生说从原医院第一次拍的片子中也可看出右手腕月骨脱位,但当时医院未诊断出,现在经医生诊断需要做第二次手术,且仅手术费用30000左右,治疗完毕后可能鉴定成九级伤残,医院应承担多少责任

其他 2016-04-25 22: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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