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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蒲**,重庆**项目管理公司攀枝花分公司聘用电气监理工程师,2010年10月16日下午17点多,在弯丘 工地宿舍,同事找我帮忙给他拉宽带线(上网用)。我拿着他给我的网线,爬上房顶(农舍平房),由于房顶盛满脏水 ,我就踏上院坝棚顶,不慎摔下来,当晚住进攀枝花五医院,诊断左脚后跟粉碎性骨折。次日公司领导因有熟人关 系,将我转院至攀钢密地医院。2010年10月26日手术,从大腿割骨补脚后跟,加钢板。住院医疗费一万多,出院后 找中医、买自费药近5000多元。4个月未上班,在家休养至今未愈(我每月工资3500元)。当时电话要求同事给予一 定经济补偿,同事回电话说等我伤好后再说。见同事至今连看都没来看我一下。 我伤治愈到能行走时,再去找他,公司说该同志已辞职,去了昆明。电话找他,不接手机电话。 因此欲寻求法律支持,特向律师咨询,请多关照! 1.欲提起告诉,可有胜诉?大约获赔偿多少? 2.如要委托律师怎样收费? 3.法院怎样收费? *

其他 2011-03-02 21: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因此,你的损失应由你同事在责任范围内承担。如果你要起诉,建议你联系当地律师详谈。
  • 可以起诉你的同事要求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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