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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餐饮公司就职,签订劳动合同,固定期限2年,试用期三个月,刚工作了一个月公司突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理由被辞退,理由是公司想换新模式,不是您个人的原因。本人要求公司追加赔偿一个月工资(因为工作的黄金时间过去了,不好找工作了)公司不同意,只会支付一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想请问像公司无任何合理理由单方面突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法?应当怎么处理?我想维护自身的权益,谢谢!

其他 2016-08-19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追问】好的,谢谢!想请问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怎么个流程,是预约还是电话,还是上门咨询?谢谢
  •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黄和清律师认为: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你所陈述的案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时,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合同。若用人单无任何理由单方面辞退员工,依法应当给予经济补偿。位
  • 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主张经济赔偿,经济赔偿进为经济补偿的2倍,而经济补偿是补足半年的补偿半个月,2倍就是说你可以主张1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追问】首先,谢谢你为我解答。我想咨询下,我这边已经要求公司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我,可是公司那边拒绝,那边公司的大概意思就是我想辞你就辞你,没有过多的理由。因为我这这个公司做的非常努力,每天都加班,每周六周日还要在家里做公司的工作,甚至忙到凌晨四点,所以这边公司单方面的突然辞退我,我不理解,而且特别心寒,所以才来深究的。如果年后这边告诉我不合适,我就不会去,因为年后很多公司会去招聘,职位也比较多,现在再去找工作很难找,比较尴尬。所以才深究的。我想问下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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