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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撤销部门管理职位以及对已经签了解雇单的员工又不予结工资!

其他 2016-04-27 07: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追问】我于2010年3月1日进入本企业,目前担任部门班长一职(月薪),现在企业以订单不足为由要撤销我班长职位,叫我做普通员工(工资改为计件制),我不同意,要求企业结算工资并陪付工龄及损失,企业方现在不同意怎么办?请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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