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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被同龄孩子伤害脚趾折三根,经派出所登记表做记录对方家长承认签字。人证是十六岁孩子;我拿着证词到法院立案,法院说:人证不是成年人不给立案。让我上派出所取登记表回来做证词给予立案。派出所不给出证我想询问:为什么法院不给立案?如何能取得派出所登记表做证词?人证是十六岁孩子就不给立案吗?

其他 2011-03-03 16: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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