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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企业工作4年合同还有2年没到期请问我这2年怎么补尝

征地补偿 2016-04-28 12: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未在“一年”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严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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