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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已经有两年了,孩子在男方家里抚养,我每个月抚养费是五百,突然男方告知孩子胳膊骨折,我就去看孩子,看护,要出院了,出门就变脸,把东西扔地上,要打孩子,说不想要了,让我领走,说他没有办法干活,没有办法处对象,可我现在真的没有办法抚养儿子,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离婚 2016-05-07 14: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男方无权单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男方无权单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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