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某男,17岁.于2010年12月伙同他人在武汉市一游戏室抢走现金一万余元,本人不是主谋,其他人在逃.咨洵是否定刑.

刑事辩护 2011-03-05 1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