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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公司工作五年半了,每两年签一次合同,我们在和公司有合同未到期期间,公司把我们转给别的公司,要我们与新公司签合同继续工作,因公司给出的工作条件及待遇不太乐观,我们不愿意和新公司签合同,请问,我们原来签合同的公司应该给我们怎么样的补偿及赔偿?谢谢

其他 2016-05-03 23: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跟你们解除原合同违法的话,那么应该按照双倍支付补偿金。
    【追问】您好,我想继续咨询一下,原公司要求我们和新公司签订合同,不签合同人员口头上承诺给予补偿。我们不愿意和新公司签订,这样,原公司应该给我们怎么样的赔偿,我们下一步该如何?谢谢您
    【回答】未到期就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您们可以主张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可以跟单位协商也可以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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