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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亲属有一借贷案件,对方欠钱二十多万,以一套房子做抵押,并进行了抵押登记,到期后半年多不还钱。经催要无果,上诉至法院,四个多月不审理,到法院或打电话询问,回答说案件太多,审理不过来。请问怎么办?

离婚 2019-08-25 10:0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我代理的大量民间借贷案件中一般不会用这么长时间
  • 可以让你的律师帮着问问。
  • 按开庭时间开庭.
  • 找法院的,,,
  •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目前你保留了欠条、电话录音、转账凭证等证据是可以证明对方确实收到了这笔钱的,即你们之前的借款合同关系成立。2、现还款日期已过,对方逾期不还的,您有权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3、在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前提下,你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如果对方拒绝,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偿还的范围如果借钱时明确约定了利息的,那么就包括本金和利息两个部分。4、注意诉讼时效为2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您将丧失胜诉权。不过,若是您在这期间一直在要求对方还款又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的,那么诉讼时效是会重新计算的。
  • 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以下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8 号《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 到法院信访办反映情况,要求尽快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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