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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每个月固定从我工资上扣除孩子的抚养费,今年三月十八号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什么还在我的工资中自动扣除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 2020-08-09 02: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关于抚养费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的情形。如果双方想要离婚的,只能够以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或者到法院依法进行离婚诉讼申请的方式离婚,否则均为合法婚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依法通过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
  • 您好,到法院找法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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