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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医院签订的是5年的合同,合同未到期想辞职,提前30个工作日告知了用人单位,但医院给我看当时签订的合同,甲乙双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扣发1个季度绩效),现在院方要求我上满5月,并补给1个季度的绩效,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5-05 15: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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