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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05日 事发地点: 山东-枣庄-枣庄市 事发经过: 您好 律师,我现在很迫切的想请你帮我分析一下我现在是状况该怎么办?我是2006年7月离婚,但是当时是一时生气离的,属于离婚不离家的哪一种,离婚后买了房产一处,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体现出来,这处房产是给孩子买的,产权属于孩子,当时孩子小,不能用孩子的名字交首付,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前夫的名字,一直是我和女儿在居住。现在他因为经济纠纷,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债权人,我该怎样才能得到应该属于我和孩子的那一份,或者说,怎么样才能保全这套房子?他签字卖房有效吗?首付款是我给他的钱,他付的,而且购房贷款证也是以我的名义贷的,每月的月供也是我供的。这个银行可以给我开证明。 律师,麻烦您尽快给我解答好吗,我在这里谢谢您了。

其他 2011-05-28 11: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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