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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代笔:我原有土地让嫂子在村里帮我租给别人一年4000元,嫂子将土地第一年租给了姐夫,第二年姐夫叫我回来签一份协议,但是我并不识字,精神不是很好,在姐夫要求签字和画押的时候照做了,但是签协议的时候的姐夫没有告诉协议的内容是转让土地,我以为是租土地合同,中间人不让看协议,只是看了姐夫给了5年的2万块钱,但是5年之后姐夫没给过我任何钱包括地补,村书记在没有我签字的情况下,把土地变更给姐夫,但我现在有土地证,今年土地确认权才发现没有我的土地不让我签字,才知道土地没了,这时我将姐夫告上法庭,但是法庭厅长和律师叫我撤诉,但是撤诉我也不懂什么意思,就撤诉了,现在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5-09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返还土地。
  •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在你不认识字,而且没看到协议,不了解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签订这份协议很可能属于重大误解。而且对方也有欺诈的嫌疑,使得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这份合同对你而言是不公平的。 建议聘请律师,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返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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