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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在一个公司上班做办公室文员,没有签合同,当时问时就说等一等公司要改革什么的理由。2014年8月上班,9月结了次工资,2015年5月底把这9个月的结清了,2015年10月因为没有交房租办房东不让用办公地址了。11月左右司机会计(法人代表他妻子)和我朋友去取私人物品时,把办公室一些材料和合同(重要合同法人代表自己拿着)带出来,本来说给会计的。会计说找不上头让我朋友自己带回家。因为当时欠着她工资,她就拿回去了。期间一直没有办公场地,但是偶尔打文件或是出去打印只要有工作朋友就在自家电脑上或出去完成。年底朋友需用钱要工资特别费劲给了5000还欠9000(会计还要因为没有到公司办公扣钱来着)。后来我朋友一直问什么时候上班,回答说等通知,并说在这段期间没有工资。朋友没办法只好申请辞职,要求他们交接文件及结算工资多次。在4月5日,终于说租了办公室让去办公室解决,说带好东西东西无误就给结工资。去了东西交好了,给结了5000还剩4000打的欠条。今天去要的时候说我朋友把公司文件丢了100多份,造成公司损失100多万元,工资不给并要起诉。但我朋友没有弄丢任何文件,当时她还把那些文件用手机拍了照片存到电脑了。但是没有他们收到的证据(朋友和司机打电话录音,司机只能证明有交过文件具体是什么不知道)。麻烦您告诉我朋友该怎样维权?

刑事辩护 2016-05-12 21: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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