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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我爸爸今年51岁,在职十多年,社保交了八年。他患肝癌有四年了,期间除了治疗休病假外一直坚持上班,去年十月份病情复发一次,医生说不能再上班了。今年初,厂里找我爸建议将他裁员裁掉,并赔偿补偿金。前不久,领导又要求他继续上班。我家人都不支持我爸再上班,可是我们又都不懂法。我们想了解关于患有重大疾病的在职员工都有哪些解决办法?像我爸这种社保也未交满,后续该怎么办?我爸每月药费若自费需八千元左右,我们也无力承担。如果能找单位赔偿的话要走哪些流程呢?

离婚 2016-05-10 17: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的父亲工作了十多年,是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如果他因为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了,提出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补偿金。你们就赔偿问题不能与公司协商好,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 您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您的父亲可以患重大疾病为由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单位因病辞退时是否已经支付补偿金?单位要求继续上班可以不去,单位应当补齐未交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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