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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离婚房子给不给女方一半,因为是结婚后,我妈给买的

离婚 2016-05-11 13: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需要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你的名下,视为你自己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 你好,房产若登记在你的名下,则该房产视为母亲对你个人的赠与,为你个人财产。
  • 你好,看你房屋登记情况,你母亲全款买的登记在你名下的是你的个人财产,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是共同财产。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你好,是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先行协商协议离婚。
    【追问】不商议,我要强行离婚,我就想问问房子给不给女方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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