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 您好!我是2010年12月15日从别人手里兑来的文具店,20日开的业。2011年1月7日,工商所的人来下发了办照通知,让我第二天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第二天我到了工商所,办照的柜台的大姐看了我的材料说要我等过了正月十五再来(兑店时含了两个多月的房租,所以我要等租期到了才能与房主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3月1日我又到了工商所,按照程序办理执照,可管片员不给我画图,说我没有按期到他那做笔录,然后给我做的笔录,说我无照经营要罚我款,我想请问他的做法有法律可依吗?

公司法律 2011-10-02 16: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本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执照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