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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2年买了一块地,金额五万元,我只付了一半钱,因为那地没有证,现在卖主不给地我,又不还钱,我怎么办好呢,可不可以去告卖主把钱拿回来呢

争议解决 2009-03-04 20: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您提问的问题,我的建议是,先要弄清楚该“地块”的性质,如果属于农村宅基地,法律是禁止私人买卖的。你只能要求对方返还你的本金。 现在根据你提及的地块是没有土地证的,初步判断是农村宅基地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把合同拿给律师审阅,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如需要更多的服务,敬请联系
  • 如果合同有效,则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交付土地或者是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无效,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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