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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时斑马线上左转时斜前方有人骑电动车从我车前横穿,车撞倒电动车,骑电动车的人脚踝撞青。报了交警,很久才来,当时对方索赔3000,还叫人来要挟恐吓,打了我的朋友,我们没还手。当时私了未达成。现在对方住医院耍赖,每天到医院打点滴,治疗别的病。现在要求赔5000。 应怎样解决。赔多少钱才合理?

其他 2009-01-17 09: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仅仅是这么一点伤,你给他慢慢住吧,按照他的伤情,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的费用,如果你的车有保险,在10000元以内你自己是不用掏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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