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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省移动上市公司内退人员 内退前是市公司的部门经理(高级经济师 享受邮电系统副处级岗位工资和住房待遇)按公司2002年文件规定我可享受< 市公司副经理级相关职务(副处级 高级职称)待遇 公司2003年新文件这一栏对相当职务没有解释标注 新文件规定在核定职务系数是 分段考虑 内退前 和内退期间 在核定本人职务系数是 公司说:我只能按新文件 内退前只能享受 低一级的系数 新文件对高级职称只做上岗要求条件 不做职务核定依据 本人内退前是聘任的高级经济师 享受了市邮电副局长岗位工资待遇 内退时工资按100% (其他内退按90% 80%) 甲 乙同样条件 甲在2002年12月办理退休 享受副处待遇 乙2003年办理退休就享受正科 公司解释 新体制 竞聘上岗 一岗一薪不 高级职称不是做核定依据 疑问 文件的连续性 新文件对相当职务 文件中没有任何解释 就说不能享受高职称待遇 仅凭说说 也是没有依据的 内退是在职管理 不是在岗管理 内退群体在内退是有文件规定保留原来的岗位待遇 请问我的情况应当这样处理?

调解 2009-02-21 11: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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