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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一年多了,可是我觉得我一点都不幸福,没有婚礼,没有喜酒,虽然近两个月跟丈夫相处得还融洽,但跟公公婆婆相处不好,用一词形容我在‘热脸贴冷屁股’,所以在这个家我觉得我很不幸福,我想到了离婚,请问如果 我要离婚 需要带什么证件,主要是我用不用我自家的户口本,我还没转户口到我丈夫这边。

离婚 2009-01-18 13:3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协议离婚,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诉讼离婚,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 可以诉讼或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不用户口本
  • 最好是不要离婚, 先协商处理。婆媳问题。约法三章,婚姻法,妇女保障法,老人法。如果协议离婚,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按新婚姻法规定办理 ,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以合同日期交完全款(结婚前以付清和或或婚后一方个人财产一次性付清的(资金来源证明: 银行对账单)登记在个人名下)(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出资的房子 没有约定 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除非一方有出资证明)你可上网查法规
  • 感觉你的考虑有点严重了,离婚不是解决问题的良药。
  • 婚后 的生活主要是和你对象过日子,而不是其它人,再说婚姻问题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不可草率,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必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法院方可判决离婚,你说的情况,明显与法律规定相差太远,请慎重考虑。
  • 带身份证、诉状、结婚证到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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