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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老公要求离婚,房子是婚前他爸妈出钱买的,登记到我的名下,请问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割?孩子我带着,请问抚养费怎么算?没有什么大事非要坚持和我离婚,请问是否有精神损失费等赔偿?谢谢

离婚 2016-05-19 19:45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1、 在哺乳期内,男方不能提离婚,男方如果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受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 房子问题:由于是婚前男方父母购买,且登记在您名下。您可以主张该房屋属于男方父母对您的赠与。 3、 抚养费: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双方经济实力。在协商一直的情况下,酌情决定,一般是800-1000元,医疗费和教育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4、 精神赔偿:由于不具备《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情形,您不宜主张赔偿。但是可以基于《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照顾女方的原则请求多分财产。 5、 由于对您的情况不了解,所以,我们只有在详细了解案情,才能给您做具体解答。欢迎您致电咨询。
  • 哺乳期,男方要求离婚的,法院不会立案。
  • 不用怕
  • 可以平分处理
  • 哺乳期你老公无权要求离婚
  • 您好!如果哺乳期未超过分娩一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三岁一下的小孩一般归女方抚养,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只有侵权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的话还可以要求过错赔偿。具体问题欢迎致电咨询或来所面谈。
  • 可以先协商处理。
  • 您好,如果情况属实,建议及时维权解决。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您好,哺乳期内,男方不得离婚,您如果不同意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如果您同意离婚,可以分割房产,抚养费以男方工资收入以及地区生活水平为基准计算。
  • 你可以争取房子属于你,详情来电咨询。
  • 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不会立案。双方均没有过错离婚时,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关于财产认定及分割要看证据。
  • 抚养费按照工资水平每月酌情支付,没有精神损失费,房屋分割问题需要当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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