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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由于要办居住证考驾校,单位在派出所登记了流动人口信息,已经满半年,社区登记没满半年。现在社区登记换了地方,都是成都市温江区。现在现居地派出所告诉我到单位登记的派出所开个证明就可以办居住证了。我想咨询下,我带上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社保已满一年),和公司开的住宿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可以向公司地区所管辖登记的派出所开居住证明吗?

离婚 2020-05-06 11: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咨询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应该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也就是用工之日起的30天内进行社保的缴纳,也应该在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参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1、根据劳动合同法,新员工入职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否则属于非法用工,新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原单位合同未终止的情况下,新单位聘人,则原单位可以提起诉讼状告新单位。特别是聘用高级经理人或者技术骨干涉及商业秘密上,此点尤为突出,国内因此诉讼案件很多。
    2、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需要原件,用于现单位用工备案,便于劳动执法监察和检查之用,这也是企业人力资源自我保护的必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你好 建议咨询派出所
  • 你好,建议咨询派出所了解。
    【追问】你好,我工作还是在这登记的地方工作,派出所如果不开证明,我也没理由再追问了吗?他们态度很不好,话都不想和我多说,说办居住证只能社区登记满半年,按程序来,派出所登记的流动人口就没用吗?
    【回答】你好,不清楚,这不是律师的管理范围,你咨询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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