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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着急要和我离婚,撵我走,我不想走,我怀疑他一个星期晚上不回家睡是外边有人了,这样情况离婚了,我们没有共同财产,他欠的债务,何时欠的,欠多少,欠了谁的,我都不大清楚,我还会分他的债务吗

离婚 2016-05-20 14:3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 如果所欠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可以不承担,收集出轨证据,起诉离婚。.................
  • 如果所欠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可以不承担,收集出轨证据,起诉离婚。
  •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欠下的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 你好,婚后共同债务共同承担的
  • 要看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双方,共同对外承担债务,不会因为离婚了就免责。除非你能举证证明所欠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 你有可能承担他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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