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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服务的这家公司是一家欧洲企业,我是2004年进入这家公司,连续工作十二年,今年52岁,深圳户口,我和公司已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公司的管理层都是中方人员。由于公司管理混乱,年年都有更换管理层人员,今年公司效益特别不好。最近,我部门经理口头给我说,现在公司效益不好,我们部门你负责的非标自动化设备导入职责没有了,已转到GOO部门,你现在是闲人,按公司裁员要求,你被解聘。如想去GOO部门,自己联系,我们没有权利与义务帮你调动和联系工作。如离开公司,按公司补偿规定N+1进行。如你不离开公司,没有升职,没有年终奖,没有加薪,没有工资普调,没有加班,只能是五天八小时,基本工资。这是不是违法变相强行裁员和克扣薪金?另外,公司一直不下辞退书面通知,就这么干耗,我一打工的,耗不起呀!我后面的经济损失怎么算?谢谢法律专家!

其他 2016-05-20 15: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协商处理,N+1不违规。公司不安排加班也不违法。你的正常工资不受影响,谈不上克扣薪金。如果有新的情况、新的事实,可联系我。
  • 劳动合同中对于岗位职责及工资是如何约定的呢
  • 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追问】我找过公司,他们说我们不会出书面辞退通知。我们是协商辞退,你不同意辞退条件,就只能是五天八小时,拿基本工资。我该怎么办?谢谢!
  • 要公司出解雇通知,公司这是违法解除,要给赔偿金的
    【追问】我找过公司,他们说我们不会出书面辞退通知。我们是协商辞退,你不同意辞退条件,就只能是五天八小时,拿基本工资。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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