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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别人介绍,我与一个男的认识,见过一面后,他对我映象很好,第二天就邀请我去商场买衣服,当时我也没想太多,收下了他给我买的一件两千块钱的衣服,但是一直都没穿,后面我感觉并不太好,就不想跟他继续谈下去.但现在他竟然找到我单位,我答应还他衣服,他不同意,非要我赔他买衣服的钱,还说如果不还钱就天天来找我,还要找我单位领导闹,对我影响非常不好,他也有单位.请问我应该采取什么方法保护自己?我应该还他的钱吗?

调解 2012-09-07 21: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男方给你买衣服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没有法定条件不能撤回,所以男方不能以你不和他谈恋爱为由要求返还赠与的财物,更不能要求你返还购买赠与物品的钱,他这种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他以这种要挟的手段要求你给钱,建议你报警处理,不过在此之前,建议你与他进行协商,以法服人,以理服人.
  • 谈朋友时,男方主动花钱给对方,分手了,男方提出要回花的钱,不给就天天找女方要,女方是否该给男方钱
  • 这个行为属于赠与行为,他的要求是无理由的,你可以拒绝,他要是无理取闹,你可以报警解决
  • 谢谢你们及时的回复!不过我想他应该还没有意识到法律的这种规定,他是铁了心的找我要钱,这样下去对我影响非常不好,我能去他们单位,找他们领导说吗?这样会不会有用?
  • 可以将衣服还他,如果再来单位闹事,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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