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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擦,电动车车主已经住院。没有什么骨折方面的问题。前期我垫付了几千块,又打电话来崔钱他家人蛮滴多。我想问下在没有定责的情况下。后续还需要垫付吗,我也不想协商了。等出院了一起到交通大队处理,按责任来划分。这个合理吗

其他 2016-05-23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理的,一般都是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 合理 后期按照责任划分来协商赔偿的问题,在交警的主持下。这个不论对方多少人,都是要按照程序来处理的,又不是原始社会,人多有暴力上的优势。发生事故之日起10日内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骨折就不会有伤残,你的交强险里有1万的医疗可以支付。1万不够他支付的,你的三者险在按照比例来支付医药费。如果没有伤残,医疗费超过一万,就要看那些事可以报销的那些事不可以报销的。不可以报销的部分你就要和他按照责任比例分担。 发生交通事故你有购买保险,如果对方比较不好打交道,你可以拒绝交警调解。让他们把医疗发票收集好,给你银行账号,你委托保险公司直接向他们支付就可以了。
  • 您好!合理。您可以等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再支付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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