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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1年3月5日在家中寄出一台xx白色16G的手机到广州,在3月7日对方打开邮件时发现手机被掉包,拒绝签收.在交邮件给收货员时,他并无提醒我需要保价,而且叫我不要写手机的型号(事后电话证实,有录音).快递公司也承认我的包裹在运送过程被拆开,但他们不愿意赔偿我的损失.如果我向快递公司提出诉讼,拿回全部损失的胜券吗?

诉讼 2011-03-13 16: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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