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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套二手房,买房前跟永信地产中介,原业主张小姐签订了三方协议,我方支付21万房款,其中14万办理公积金贷款,支付1.8万给中介,由中介包揽所有的税费、查档费、工本费、按揭费及中介公司的劳务费等所有本次交易产生的费用。后来办理过户时中介发现税费超出了他们估算的税费一万多元,造成我支付的1.8万刚好够付清所有费用,但此前由于他们估算错误以为有利润,先帮张小姐支付了张小姐以前买房时未缴交的营业税,导致我的支付不够,中介要我加钱,我拒绝。后来到了办证缴税的截止日期,我为了办好房产证,帮中介公司现垫付了4400元。现在贷款申请期限已过,张小姐未收到钱,想要回房子。请问她能要回吗?我帮中介垫付的钱能要回吗?

其他 2011-03-15 23: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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