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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内以他人同居,不管不顾家里,孩子生活费也不给,他还为了那个女人打我,那个女人也给我电话带我去他们租房子的地方。他还借了高利贷,去年借的的,他从来没还过,每个月都是我省吃俭用还的,我叫他还他说没钱,可他给那个女人买一件衣服就是四百多。儿子生活费也不愿意给,我到处借钱还贷款,养孩子,离婚的话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还有高利贷我想写在离婚条款里面跟我和家人无关。

离婚 2016-05-30 15: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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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感情如果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起诉,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主张和实际情况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需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孩子实际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女方和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建议协商离婚,或者委托律师诉讼离婚。
  • 涉嫌重婚, 可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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