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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开车送孩子上学,途中右拐弯右后轱辘刮倒一骑自行车的人,目前没有视频证据,只是两个视频的时间点吻合,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开车前行一百米左右,路边停车,带孩子吃早餐,下午交警电话通知,第二天在交警队处理我全责,但不是逃逸,双方签字,现在对方又反悔要告我逃逸,我还怎么办

离婚 2016-06-03 09:2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交警已经进行责任认定,可以根据责任认定情况,结合对方伤情承担责任。。。。。。。
  • 以交警队认定为准,对方可以申请复核
  • 告逃逸也不行,还得看视频证据,
  • 不属于逃逸
  • 以交警队认定为准,对方可以申请复核,但是改变结果的可能较小。
  • 你好,交警已经进行责任认定,可以根据责任认定情况,结合对方伤情承担责任。
  • 告你逃逸起码要有证据。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根据交警认定书进行相关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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