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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1年3月2日在中介公司与卖房一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一万元定金,合同上明确指出在合同签定后,如卖方违约,卖方将赔付买房房款总价的20%违约金,总房价为49万,3月16日,我接到中介电话,说卖方因为家庭内部问题拒绝卖房了,在2日到16日这期间,我没有办贷款也没有装修,除了错过几个好的房源,没有受到直接的损失,我想问问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违约金。还有,跟我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是房主的儿子,房主的儿子签了房主的名字和自己的名字并且按了手印,还有中介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请问合同生效吗?是不是会安装合同上规定的房款的20%付我违约金?

其他 2011-03-16 14: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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