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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查封能否办理商品房预售可??

行政诉讼 2020-03-10 11: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已被法院查封的土地,除非经过查封法院的书面同意,否则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办理该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所以,房屋的交付期限一般都很长。但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期货买卖合同是错误的。所谓期货买卖合同,是指期货交易所为进行期货交易而制订的统一规定商品的等级或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交货期限和地点等的合同,通常采用“标准合同”形式。期货买卖合同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1)期货买卖的标的物的价格不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是在期货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而确定的;
    (2)期货买卖的标的是合同本身,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货物;
    (3)期货买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而不在于获取现实的货物,所以,在期货买卖中,极少有进行实物交割的
  • (一)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

    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二)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32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建设安装工程的总投资已经完成25%

    以上,或者商品房的建筑基础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6.已经确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

    7.已经与在上海注册登记的银行签订了预售款监管协议;

    8.已经制定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一)预售许可证编号;(二)发展商名称;(三)项目名称;(四)项目坐落地点;(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地块编号;(六)《房地产证》编号、栋数;(七)批准预售的建筑面积,其中包含的各类建筑面积和套数、间数;(八)发证机关、有效期;(九)附注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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