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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5月底到期因职位变更(由之前的审计项目经理变更为审计师),个人不续签,可要求公司赔偿否?且2013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地点是在南山科技园,现在新合同地点是光明新区。薪资及工作内容无太大本质变化,本人处于哺乳期。我应该如何操作?谢谢!

其他 2016-06-09 14: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争取。具体操作方面,可联系律师,在律师帮助下处理应对。
  • 您好,是可以争取相关的赔偿的
  • 建议到劳动局投诉。如果对投诉结果不服,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
  • 您好, 如采纳,请好评,建议找律师,具体如下: 一、续签,是劳动合同到期了吗?到期终止的话,单位如果不续签,应该赔你,如果单位承诺待遇不变或提高,你不续签,就不赔你了。法律根据详见劳动合同法46条第五项。 二、职位变更 是个合适的理由,可以你不同意岗位变更为由,主张赔偿。 三、以深圳市内地点变更为由,说不过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有规定。 八十、 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 你好,公司变更职位,双方应取得一致。否则,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如果是职位发生变化,员工是可以不同意续签的,这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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