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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开车撞倒一个人,当时对方无大碍,也没要赔偿,因此当时未报警,我本想开车将他送回家,但中途他要求下车,他下车后我就将车开去修理了。可三天后他的家人又报警了,并且他也住进了医院。交警通过监控录像找到我,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对方有精神病,但他在医院检查并无大碍,他家人向我索赔12000元,不然就起诉。我想问,如果走法律我属于肇事逃逸吗,还有这种情况当时没有报警,我的车只有交强险,保险公司还会理赔吗?急急急!

其他 2020-02-05 00: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不是逃逸,但须对方证明其伤害与交通事故具有因果关系方可。
  • 你好。不用担心起诉。
  •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另,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出现上述情形,只是肇事逃逸,交强险应该赔偿第三者的损失。但是商业保险对于肇事逃逸的一般不予赔偿。
  • 你好,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追问】那当时没有及时报警,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或者不全额理赔吗(我的是交强险,我知道最多只能赔一万,这一万保险公司不全部理赔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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