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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老公和朋友于07年10月27日凌晨被一伙人无故打伤,现造成双手骨折,头部缝合14针。经鉴定2人均为轻伤,经派出所侦察确定主犯3人,但均在逃。请问接下来作为受害方我们该怎么做? 1。是不是只有等待抓到嫌疑人确定案情之后才能起诉至法院刑事附带民事? 2。我们的民事赔偿是否有期限?如果迟迟抓不到嫌疑人,我们申请民事赔偿的权利是否会过期? 3。我知道如果调节成功嫌疑人会判缓,但如果我们不同意调节,经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对方赔偿后是否等同于调节成功还会判缓? 4伤残鉴定要求受伤3月之后进行,具体有没有什么限期?可否推迟到5,6个月之后? 5。确定为凶手之后不经受害方同意可否取保候审? 尊敬的各位律师,由于对法律并不了解,我的问题比较多,麻烦各位律师了!万分感谢

其他 2008-01-19 13: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在进入诉讼程序后才可以提起,抓不到犯罪嫌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犯罪嫌犯未归案,不会影响受害人日后要求赔偿的权利行使,因为你已经报案了。 本案属刑事案件,经人民法院诉讼后,如你门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赔偿,等于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可能会对犯罪嫌犯做出缓刑的判决。 关于伤残鉴定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在受害人伤情稳定到一定程度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根据具体的伤情和部位综合确定。 刑事案件的办案机关,有权根据所办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结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 鉴于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具体诉讼方案,建议您与委托的办案律师直接沟通。
  • 犯罪嫌疑人未归案,无法查明案情!最好等其归案!不会过期!
  • 在当地聘请一位律师代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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