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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送孙子横穿马路 , 只顾追孙子, 没看路, 被我的电车车把挂了一下 , 后退两步倒地,倒地部位股骨头骨折,我马上把她送医院,花了4万多元做手术看病,她一个月不到就基本痊愈了,现在却要我再赔付她10多万元,我不同意,她告我到法院。她在官方认可的机构,做了鉴定,是9级伤残,鉴定的医师写到“因年龄为题,需要护理依赖”。我查了相关法律,9级伤残是不允许有护理依赖的,请您帮帮我,他们的行为合法吗?我该怎么办,我要不要也去做鉴定?

其他 2011-03-22 15: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 申请重新鉴定。
  • 如果对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详情来电联系
  • 另外没有法律规定,9级伤残不允许护理依赖。 你说的情况我感觉有点问题,护理依赖分为3级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鉴定中对护理依赖并没有做出登记,而且原因是年龄问题,有疑问。 对方的鉴定是自行鉴定的吧,就是起诉前就做出的鉴定,不是法院委托的机构做出的鉴定,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另外即使构成护理依赖,护理费用也不易一次性判决支付。
  • 诉讼的时候,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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