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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诉 状 一、 基本情况: 1952年,我父母买下一处其中的三间正屋和一间猪栏老宅(现仍然保留有契约),当时其他农户已搬出此老宅,仅我家在此地上居住。因我父母没有男孩仅有我和妹妹,之后我妹出嫁邻村至今。我与本村刘某结婚留在父母身边一起生活,父母按当地风俗在同村口头认一干儿王某(并没尽到赡养义务), 之后 我父母亲去世,该处老宅没人居住。现旧村改造拆迁补偿,按照村委拆迁方案一宅换两套楼房,该处老宅仅剩下我父母的房屋。因利益关系有村民说自己祖辈以前在该处居住过(无证据可查)要求补偿,干儿王某也要求补偿,我也要求补偿。 二、 问: 1.农村风俗认干儿仅口头协议王某是否有补偿权? 2.现我是否是唯一合法继承人? 3.其他村民有补偿权吗?法律规定多少年他们与该宅有关系? 请

案件执行 2011-09-23 21: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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