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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因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又要求继续上班员工不同意该怎么办?

仲裁 2019-03-05 00:5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有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呢?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您在公司工作超过一个月,您可以主张11个月之内的双倍工资。您如果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你们的劳动合同或者公司的管理规定办理辞职即可。
  • 您好,您有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您不愿意再继续上班,辞职后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以及双倍公司。
  • 你好,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如果公司拒绝,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 你好,员工不愿意继续上班的话,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经济赔偿。
  • 您好!目前是否解除了劳动关系?你是否愿意继续上班?
  •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4、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赔偿金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如果公司无故辞退您的话,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您不愿意继续上班的话,可以继续与其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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