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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口我方直行,另一方无征兆转弯,导致另一方自行车撞在了我方电动车后方,因对方受伤将其送医治疗(当时未报警),检查结果为耻骨开裂,此时对方称家里没人照顾要我方在医院陪护,我方在医院陪护了两天。后来对方住院时要求我方支付医院费、护理费还要我方进行陪护。随后我方报警,派出所出具的认定书以驾驶非机动车未确保安全的行为,根据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我方承担主要责任。派出所给出建议让双方各自协商,对方给除了不予以协商的态度,现已提出复议暂未出结果。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做才能对我方更有帮助,比如与对方通话进行录音等等,请根据所提问题给出建议,不明了之处可再做补充。谢谢

其他 2016-06-16 10: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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