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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工作10年,签订了两次正式合同。今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科室领导突然失联,无人签字。如果因此被人力资源部认为科室不愿与我续约而让我离开单位,我应该得到什么赔偿?谢谢!

其他 2016-06-16 18: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10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医院不给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还有不清楚的可以追问或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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